為進一步推動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化建設,從今年3月1日開始,合肥將全面使用新款煙花爆竹防偽標簽標識。
凡是在合肥境內銷售的黑火藥、煙花爆竹制成品、引火線等,必須加貼新款煙花爆竹防偽標簽標識,市民在購買時需認準這一最新防偽標簽。
另外,自今年7月1日起,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生產的所有黑火藥、煙花爆竹制成品、引火線等均需在產品包裝及外包裝箱上張貼相應的標識碼。10月1日起,對未按規定張貼標識碼并錄入信息的產品,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不得對外銷售。凡銷售未貼煙花爆竹防偽標簽標識(大標、小標)的煙花爆竹制成品的批發經營企業,均視為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,由所在地安全監管部門依法進行查處。